日期查询:2024年03月13日

太原发布倡议书激发消费活力

  本报记者 王钰钦
  
   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 “晋享放心消费 激发消费活力”活动主题,发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倡导广大经营者要主动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主动担当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和线上线下 “无理由”退货承诺、践诺活动,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虚假宣传,涉及家装、教育定(订)金、预付款等消费纠纷,积极妥善与消费者协商和解。各大型商业综合体要持续优化消费维权工作机制,主动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开展 “源头”化解消费纠纷,强化诚信品牌建设,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广大消费者要科学消费、文明消费,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和可持续性消费方式;要理性消费,按需购买,密切关注消费警示,不信谣不传谣;要提升消费知识,增强维权意识,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消费权益。
   全体市场监管人员要认真有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提升维权能力,帮消费者解决后顾之忧,让消费者敢消费;要协同共治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获得感,让消费者愿消费;要激发消费潜能,助力高质量发展,让消费者乐享高品质消费。

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