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3年03月16日

太原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

  本报记者 王钰钦
  
   3月15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审判典型案例发布会。会上介绍,在近年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措并举,紧扣护航山西科技创新发展实际,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同时,还发布了13起典型案例,涵盖专利、商标、技术合同、商业秘密、著作权等多种知识产权案件类型,旨在通过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宣传影响力,为太原、山西乃至全国的优化市场营商环境贡献太原法院的应有之力。
  
  高效集约使用审判资源
  
   在整合审判资源方面,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集中调解、集中开庭、集中勘验”的方式解决共性问题,提升审判质效。首先,开展庭前集中调解,将纠纷化解在案件初始阶段;其次,采用集中开庭审判模式,在优化案件审理过程上求突破,将同类案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阶段中相同或相类似的部分合并统一进行,对案件不同部分、争议焦点等分别说明,简化同类案件的重复环节,高效集约使用审判资源。最后,组织法官实地集中勘察,提高认定案件事实的准确性涉及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部分案件,被诉侵权产品体积庞大、结构复杂、技术特征专业性强,需要结合实地勘验才能进一步明确案涉被诉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进而对是否构成侵权进行准确认定。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通过一、二审法院间的交流沟通,统一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尺度;通过与涉知识产权行政机关交流,统一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思路;通过与省、市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交流,统一知识产权保护的服务宗旨,并逐步形成了多方联动、相互配合的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
   同时,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新模式,通过庭审直播、开观摩庭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增加司法公信力。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思路,通过发布涉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彰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价值取向。
  
  合理划清权利边界
  
   会上发布了13起典型案例:原告史某某诉被告王某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原告合肥瑞鑫公司诉被告阳煤丰喜肥业公司等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原告山西江华供热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山西豪达通科贸有限公司、太原市太山文物保管所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原告山西三合盛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技术合同纠纷案;原告义乌市比沃科日用品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某某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原告赵某某诉被告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原告大悦城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某某侵害商标权权属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原告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诉被告山西欣艾客桔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原告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山西国裕酒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原告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太原市鸿济堂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原告湖南花火剧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山西舞景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龙投云际文化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山西一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山西百姓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原告金德铝塑复合管有限公司诉被告山西新奥德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纠纷一案。
   这些典型案例体现了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既具有保护合法维权行为、制止惩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强大作用,也具有准确界定各类市场行为法律属性、合理划清权利边界、释放市场创新活动的强大效能。本次案例发布旨在通过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宣传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