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11月23日
太原市税务局

个税红包惠及纳税人

  “个税起征点提高了,这个月的工资比以前多了不少!”日前,省城某单位员工热议10月工资单。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尽早释放改革红利,基本减除费用(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等减税政策从今年10月1日起先行实施。起征点的提高增加了大部分人的个人收入。
   郭经理是省城某购物中心第四经营部的负责人,基本工资4800元,应发工资合计 5275元,扣除社会保险后实发工资4852.8元。今年10月1日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5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1352.8元,每月扣缴个人所得税55.28元,全年扣缴税额663.36元。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至5000元,他无需缴纳个税,全年可多得663.36元收入(不含绩效奖和年终奖)。
   记者从太原市税务局了解到,某保险公司现有职工270人,个税起征点提高前有138人缴纳个税8.51万元,起征点提高后有102人缴纳个税4.96万元,较此前减少3.55万元。某百货有限公司总人数296人,个税起征点提高后,缴纳个税的人数、金额同比分别下降30%、37%。
   为更好地服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专门成立了个人所得税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十一”工作和督导、条例和政策、征管制度、信息化、纳税服务、宣传和舆情应对7个专项工作组。组员由熟悉税政、征管、信息化、风险管理、纳税服务等业务的复合型人才组成,主要承担个人所得税的重大政策贯彻落实、重大风险处置应对、重大课题研究分析等任务,以提升自然人税收管理专业化水平。
   同时,该局积极推广自然人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自然人网上办税服务厅、应用银联实名注册远程认证方式,打造“互联网+税务”的办税模式,且增设0351-12366自然人咨询专线,为纳税人精准高效地答疑解惑,让纳税人“只跑网路,不跑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