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8月24日

山西制定清单严控国企投资风险

监管范围延伸到“境外”
  本报记者 赵伟
   8月23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深入解读新起草的《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投资风险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七章,二十六条,实现对投资全过程监管。同时,制定了《山西省属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2018版)》,规定了十二项禁止类投资事项和四项限制类投资事项。
   投资风险是目前省属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各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投资项目决策风险、投资项目偏离主业方向的风险、投资项目建成后未达预期效果的风险。甚至一些项目决策不科学、投资不谨慎,造成低效、无效投资和资金浪费。同时,随着企业“走出去”步伐的不断加快,境外投资风险也不容忽视。
   近日,省国资委印发的 《管理办法》是对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和完善。《管理办法》的印发出台,既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当前规范省属国有企业投资行为的现实要求。
   此次修改,改变以往侧重企业投资事前年度投资计划和项目审核、备案的做法,从侧重事前管理到对省属企业投资行为的全过程监管。事前注重规范决策,事中加强设计、造价、工期质量监控和再决策,事后强化审计、后评价和问责,实现对投资全过程监管。
   《管理办法》共七章,二十六条。与《暂行办法》相比,适用范围增加了境外投资,投资监管范围从“国内”延伸到“境外”;明确了投资风险和重大投资项目范围定义;进一步细化了国资委和企业各自的职责范围;新增“建立全过程风险防控体系”内容和采取负面清单的方式对投资项目进行分类监管;完善了年度投资计划内容;新增投资事前风险点管理内容、企业决策程序内容,明确列入投资项目负面清单限制类投资项目的审核程序等;明确将建立投资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新增国资委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授权要求。
   同时,作为《办法》的配套文件,我省还制定了《山西省属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8版)》,清单的内容相对固定,但将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此次规定了十二项禁止类投资事项和四项限制类投资事项。

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