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3月02日

我省公布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本报记者 关静
   3月1日上午,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亦兵公布了2017年度全省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太原市云胜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开设的云胜鞋类专营店含有 “健康抑菌”文字描述,又无法提供有关的质量鉴定报告。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小店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1000元罚款;同时,赔偿给消费者500元。
   太原市中亿贸易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广州梦特娇商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梦特娇休闲长裤综合判定不合格,当事人共购进此规格型号长裤18条,已售出3条,货值金额32040元,违法所得2610元。太原市工商局迎泽分局依法责令停止销售,没收不合格梦特娇休闲长裤15条,没收违法所得2610元,罚款47390元。
   大同市锦世联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生产企业裕元(安福)制鞋有限公司、经销商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的 “adidas”“JEEP”牌男运动鞋不合格。大同市工商局城区分局依法没收该企业违法所得8200元,罚款17800元。
   大同市金牛市场正兴建材经销部所售标称广东省佛山市盛世皇磁陶瓷有限公司生产的皇磁瓷砖不合格。大同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依法罚款14500元,没收非法所得4000元。
   长治市沁县绿航农资经销部销售不合格化肥,截至被查获时,已售出化肥507.16吨,货值金额152.148万元。沁县市场质量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0元;同时,将已经售给农民的化肥以当时的售价全部回收。
   阳泉市城区靖涛抑菌膏系列产品经销店印制和散发的传单图片,使消费者误认为其所销商品是治疗皮肤病的药物。阳泉市工商局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朔州市赵旭珠宝店举办的有奖销售,实则是消费“陷阱”,误导了消费者购买意向。朔州市工商局依法罚款46000元,同时要求各大商场珠宝柜台停止有奖销售,并在媒体做出消费警示。
   晋城市泽州县庞亚崇晋城市汇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客运东站加油站销售的假冒 “蓝月亮”注册商标的洗手液600件,案值19200元。泽州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26000元。
   临汾市尧都区志清水暖管件门市部销售假冒“日丰”商品,被日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诉。临汾市工商局尧都分局依法罚款19662.3元,没收侵权商品。
   运城市禹都建材市场立邦厨卫防水专卖店为处理2016年积压品,在提供给消费者5个品种56桶“立邦”防水涂料时擅自更换了防伪码,其中两桶丙烯酸产品已过保质期。运城市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过期的丙烯酸油漆、罚款20000元的处罚。

User-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