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3月02日
我省启用跨市处置消费投诉协作机制

消费者“在外受气,回家投诉”

  本报记者 关静
   3月1日上午,2018年“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年主题宣传活动新闻发布会在省城举行,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惠兰宣布,从即日起,跨市处置消费投诉协作机制在全省正式启动运行。
   所谓的 “跨市处置消费投诉协作机制”,就是消费者在我省任一市县(区)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既可通过手机投诉平台、电话、信函、传真、上门等方式,向事发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也可向本人居住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只要消费行为合法,其权益就会得到政府的有效保护。形象地说就是“在外受气,回家投诉”。
   为确保消费者投诉方式便捷、处置流程清晰、结果反馈及时,工商部门在效能督查程序上特别设置了跟踪查证功能,整个工作过程处处电子留痕。省局12315指挥中心和相关市级工商局12315中心可在网上实时监督投诉处理进度,并负责催办督办、疑难处置和信息汇总等工作。
   吕惠兰说,跨市处置消费投诉协作机制的建立,不仅能够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减除消费者因四处奔波而产生的心理压力,同时还能提高消费投诉处理率,有效提振消费信心。

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