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3月02日
山西最严考核辅助“蓝天保卫战”

空气质量不达标 问责党政负责人

  本报记者 赵伟
   “打好蓝天保卫战是硬任务,非常时期就要有非常之举,以最严厉的考核压实责任。 ”3月1日上午,在山西省环保厅召开的2018年全省环境保护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厅党组书记、厅长董一兵表示,今年将对空气质量排名倒数且同比恶化严重、未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考核目标的市县,问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分管负责人。
   去年,我省圆满完成“大气十条”目标任务,其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打出强化督查、信息公开、量化问责、奖惩考核组合拳,采暖期空气质量全面改善。2017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7%,较2013年下降23.4%;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7.4%、7.1%。
   今年,我省将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继续围绕“控煤、治污、管车、降尘”等领域及早部署,在重点任务、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举措上精准发力。设区市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太原周边12个县市达到70%以上,其他县市建设城区达到50%以上,农村达到30%左右。严格煤质管控,禁止使用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劣质散煤。2018年9月底前,11个设区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坚决杜绝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实施工业企业环保升级改造工程。2018年9月底前,钢铁、化工、水泥、有色等行业现有企业完成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改造。
   董一兵强调指出,打好蓝天保卫战是硬任务,非常时期就要有非常之举。将以最严厉的考核压实责任,修订《山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考核方案 (试行)》,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改善的奖励权重;同时,参照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量化问责规定,制定空气质量改善考核量化问责办法,对空气质量排名倒数且同比恶化严重,未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考核目标的,问责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分管负责人。
   在重点区域上,继续抓好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的同时,配合环保部将运城、临汾、晋中、吕梁纳入区域联防联控范围,突出太原周边地区区域联防联控。在每月对各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的基础上,对各县区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发布。
   此外,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源清单,建立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优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微观站点,形成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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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5天 重污染天气来袭
  本报记者 赵伟
   2月28日晚,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布了今年第6号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要求各市于3月1日0时—3月6日24时期间,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局会商预测:3月2日—3月6日,我省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PM2.5小时浓度峰值可能达到150微克/立方米—200微克/立方米。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求,各市在3月1日0时—3月6日24时期间采取不低于橙色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未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市继续保持,3月6日后,根据环境空气质量预测情况,决定预警持续或解除。
   其间,各市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工地停工等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特别是做好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对未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