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7月21日

晋城首例网络司法拍卖成交

  本报记者 毛明辉
   7月20日,记者从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了解到,晋城市法院系统首例网络司法拍卖“落槌”成交,两套房产共拍出600多万元。
   司法实践运用“互联网+”的现代模式对晋城市司法系统来说可谓是新生事物。为进行有益的尝试,晋城市法院系统组织专人,严格依据今年元月1日实施的,由最高法制定的《关于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从根本上确立 “网络拍卖优先”原则。
   晋城市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网络司法拍卖是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手段,它的先进性和可行性主要彰显在资讯传播的广泛性、拍卖成本的下降、实践中公平、公正的完全确立等几个方面。在此次拍卖成功的两套房产中,其中一套房产竞价达16次,竞争之激烈、公开公正之确立都是始料未及的。传统的落槌拍卖,不仅在资讯受众的范围上受限,不能完全确保公平公正,而且成本还较高。司法拍卖牵手“互联网+”则解决了问题,最重要的是网络拍卖可提高案件的执行质效,极大提高了拍卖成交率和溢价率,及时解决了财产难变现的难题,促使法院顺利执结情况复杂、执行难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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