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施行 我省优化输变电项目环评审批
本报记者 郭丽菲
7月16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举行了新闻通气会,就新近出台的《关于优化输变电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十五条措施》进行政策解读。
电网是能源输送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保障能源安全、推动绿色转型的关键环节。山西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和“西电东送”枢纽,电网建设任务繁重、责任重大。
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持续推进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在简化审批、压缩时限、优化服务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当前,随着风电、光伏、储能规模化开发步伐加快,配套送出线路、升压站等源网一体化工程集中谋划、批量开工,同时变电站增容扩建、设备更新、园区电缆敷设等低环境影响升级项目逐年增多,对环评审批服务的时效性和精准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更好服务“双碳”战略与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在既有改革经验基础上,与国网山西电力有限公司深入研究,统筹兼顾生态保护底线和电网建设实际需求,制定了《关于优化输变电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十五条措施》。该措施坚持“生态优先、服务大局、改革破题”的总体导向,做到简政不松监管、简化不降标准,自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据介绍,十五条措施围绕简化前置、优化流程、承诺即批、豁免减负、服务增效五个维度推出系列举措。在优化前置要件、精简报批材料方面,推行并联审批,环评与选址、用地等事项同步办理,取消项目核准批复作为环评前置条件,相关主管部门意见不再作为环评前置条件;对不涉及环境敏感目标的22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线路,电磁辐射环境影响可按三级评价开展,实现管理精细化与效能最大化有机统一。
在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方面,推行“打捆审批”,同一主体、同一区域多个项目可合并编制环评文件、统一审批,变“逐个审批”为“批量办理”;支持源网配套审批,新能源项目与配套送出线路、升压站等可整体一次性完成环评;建立应急审批绿色通道,紧急项目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先行开工、同步补办手续,以制度弹性保障能源安全底线。
在推行告知承诺、实现快审快批方面,将符合条件的输变电项目纳入告知承诺制管理,公示期满后可不经技术评估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实现“承诺即批复”,大幅缩短审批周期。同时坚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审批部门在作出决定后60个工作日内组织技术核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依法撤销审批决定,确保改革放得开、管得住。
在扩大豁免范围、减轻企业负担方面,聚焦运维改造和低环境影响项目,将部分设备更新、线路改建及电缆敷设项目纳入环评豁免管理。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强调,豁免环评不等于豁免环保责任,更不是放任不管,而是将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建设单位须切实扛起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施工期严格落实降尘、降噪、生态修复措施,运行期确保电磁辐射、噪声等全面达标。
在提升服务质效、强化监管闭环方面,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限时办结等机制,主动对接、提前介入、全程帮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推动环评与相关审批事项同步受理、并联办理;建立健全审管联动机制,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定期汇总报送豁免项目情况,做到简政不放责、简化不降标,坚决守牢生态环境质量底线。
《关于优化输变电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十五条措施》的出台,是省生态环境厅服务全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惠企利民,在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前提下,以优质高效的环评服务护航山西电网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