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出台五年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方案
多类补贴精准赋能残障群体增收
本报记者 郭丽菲
近日,太原市正式印发《太原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方案(2026-2030年)》,聚焦残疾人就业、创业、辅助就业三大领域,推出分级分类专项补贴政策,健全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拓宽增收渠道,助力全市残疾人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该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十四五”残疾人融合就业相关方案同步废止。
新政严格明确扶持对象,覆盖太原市法定就业年龄段(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持证且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以及在并注册经营满一年、证照齐全的企业、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主体。同时明确规范申领规则,同一经营主体、残疾人及直系亲属仅可按单一证照申报补贴,杜绝重复申领,已享受省级同类补贴的不再叠加市级补助。
就业扶持方面,设置三类专项补贴。城乡残疾人就业基地安置残疾人20人及以上,按每人1万元标准补贴,单主体最高30万元,每三年申报一次;用人单位分散安置4至19名残疾人,同等执行每人1万元补贴,最高限额19万元,每五年申报一次;安置8名及以上视力残疾人的规范盲人按摩店,可申领最高10万元就业补贴,每三年申报一次,切实鼓励企业吸纳残疾人稳定就业。
创业扶持政策精准惠及自主创业群体,本市残疾人及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开展种植、养殖、零售、餐饮、线上经营及盲人按摩等创业项目,正常运营满一年后,每年可享受4000元创业补贴,并明确了经营场地、人员资质等规范要求。
针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经太原市残联认定的“晋享家园”示范机构,安置5名及以上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稳定务工,可每三年申领5万元运营补贴,资金专项用于场地运维、无障碍改造、设备购置、残疾人薪酬及社保缴纳等,同时明确机构人员配比、劳动时长、安全管理等硬性标准。
申报实行年度分级审核机制,每年3月底前完成乡镇(街道)申报,经乡镇初审、县级核验公示、市级复核公示后,9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补贴资金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按区域实行分级比例分担,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加码扶持、拓宽政策覆盖面。
此外,新政强化资金监管与政策落地保障,明确严禁虚报骗取补贴,违规主体将被追回资金且五年内取消扶持资格。同时要求四级部门规范档案管理、压实监管责任,专款专用、全程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依法追责,确保助残政策红利精准直达、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