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6年07月03日

长治上调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本报记者 刘琴

  7月1日,记者从长治市民政局获悉,该市将自7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上调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
  本次提标幅度清晰明确,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5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元,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同步跟进上调。全市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提标落地工作:5月底前,长治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完成提标幅度精准测算;6月底前完成方案经市政府审定并正式下发工作通知;7月底前完成督导核查,各县区按照新标准足额发放救助资金,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困难群众。
  调整后,全市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达到747元/人/月,农村低保平均标准7527元/人/年。特困供养保障标准同步提档升级,其中城市分散供养基本生活平均标准971元/人/月、城市集中供养1068元/人/月;农村分散供养基本生活平均标准9785元/人/年、农村集中供养10764元/人/年,全方位强化特殊困难群体生活兜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