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全面启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本报记者 毛明辉
6月17日,晋城市人社部门发布消息,为落实《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晋城市全面铺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面向符合条件群众推出创业、就业系列扶持政策,吸纳困难群体就业的企业也可申领多项补贴,政策红利同步覆盖个人与市场主体。
认定需同时满足山西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与就业意愿、完成失业登记四项基础条件,满足以下任一类别即可申报:大龄失业人员、低保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被征地农民、就业困难退役军人、长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籍/居住证及对应身份佐证材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村(社区)提交申请,经社区初审公示、乡镇(街道)、县级人社部门逐级审核后完成认定。
完成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叠加享受多项扶持。自主创业:社保最高补贴个人缴费三分之二;经营满半年可申领半数一次性创业补贴,正常经营满一年总额最高5000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30万元,财政贴息50%,可循环申请3次。灵活就业:从事家政、零散务工等灵活工作,缴纳社保可申领三分之二标准社保补贴。兜底安置: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岗位补贴参照最低工资标准,最长享受3年;低保、零就业家庭自主经营可享受重点群体税费减免。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保,可申领双重补贴:每月500元岗位补贴,最长3年,临近退休不足五年可延至退休;单位承担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保费用全额补贴,个人缴费部分自行承担。同时,吸纳低保、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的企业,可依规享受税收扣减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