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03月14日

晋城市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记者 毛明辉
  
   3月13日,记者从晋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从即日起至2024年 11月 20日,晋城市将开展严防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专项整治行动。专项行动目的是查处一批不合格产品、清理一批问题突出企业、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例、移送一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企业、帮扶一批质量管理薄弱企业、提出一批需要完善的产品标准清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增强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意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行动的重点是电动自行车、电池、头盔等重点产品,围绕生产销售企业集聚区、质量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的销售门店,以及舆情反映比较集中、消费者投诉比较多、在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中多次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生产销售企业。
   在生产领域,重点检查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未检验出厂或出厂检验记录不全,以及生产过程存在偷工减料、掺杂掺假等问题。在流通领域,重点检查是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进销货台账;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及冒用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及安全附件;是否存在产品与合格证信息不一致,非法改装、加装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座椅、后尾箱和拆卸原厂配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确保行动效果,专项行动将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加大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流通领域、网络销售和农村市场监督抽查力度。电动自行车紧盯车速限值、整车质量、结构、反射器、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等项目。电池紧盯常温容量、低温容量、大电流放电、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短路保护、壳体阻燃性等项目。头盔紧盯材料强度、头盔尺寸、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等项目。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晋城市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专项整治中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要及时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存在无证生产、假冒伪劣、以假充真等严重违法企业,要依法依规将其列入市场监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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