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01月31日

《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布

首次增设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
  本报记者 郭丽菲
  
   近日,经太原市政府同意新修订的《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正式对外发布。随着臭氧成为夏季的首要污染物,《应急预案》首次增设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对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增设预警启动条件。
   《应急预案》提出,预测到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时,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
   根据生态环境部 《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以及《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太原市将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三级预警。
   预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AQI)大于200持续1天,或者大于150持续2天,就要启动黄色预警,较往年(AQI大于200持续2天)更加严格。
   具体标准为:预测AQI(日均值)>200或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黄色预警。预测AQI>200持续48小时或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启动橙色预警。预测AQI>200持续72小时且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时,启动红色预警。
   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分级对应预警分级,由低到高设定Ⅲ级、Ⅱ级、Ⅰ级三个响应级别。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Ⅲ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Ⅱ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Ⅰ级响应。
   红色预警下,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必要时可采取远程线上教学或停课放假。非必要情况下,停止室外作业。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停止施工作业。
   《应急预案》增加了“橙色预警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在岗指挥;红色预警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党委、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在岗指挥”的要求。
   对机动车限行,属于对移动源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应急预案》明确,在启动Ⅰ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的情况下,根据大气污染程度,市区可实施机动车(不含新能源车、营运类载客汽车)指定号段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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