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01月29日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革山西省副主委、太原市政协副主席陈继光

设立文物违法举报热线扩大社会参与度

  本报记者 赵云云
  
   “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日前,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革山西省副主委、太原市政协副主席陈继光建议,设立山西省文物违法举报热线,切实推动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工作高质量发展。
   2015年,国家文物局设立文物违法举报中心,开通“12359”文物违法举报热线,接受社会各界对文物保护领域文物违法举报。2022年,国家文物局“12359”文物违法举报平台受理文物违法举报问题线索106件,一批群众举报的文物违法案件得到依法查处,保持了长期震慑和持续高压的作用。
   陈继光说,作为文物大省的山西,文物资源丰厚,文物点密度大、等级高、数量多。但伴随而来的职业化、智能化和网络化文物犯罪日趋明显,2018年,山西省开展了为期3年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累计破获文物犯罪案件1434起,抓获文物犯罪嫌疑人2263人,打掉文物犯罪团伙231个,追缴涉案文物45242件。陈继光认为,案例中的文物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了保护好文化遗产,需要广大人民群众也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来,积极提供文物违法线索。
   他建议,尽快设立我省专项举报电话。通过设立专项“12359”文物违法举报电话,有效督察督办一系列文物违法问题,回应群众关切,在畅通社会参与文物保护渠道、维护文物部门良好形象等方面更好发挥积极作用。同时,能够激发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热情,切实推动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工作高质量发展。
   其次,要科学设置文物违法行为举报的范围。文物专家会同法律专家应进行专题研究,确保文物违法行为举报信息范围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陈继光举例说,如受理内容包括涉嫌损毁不可移动文物本体的行为;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或者建设控制地带内发生的违法建设行为;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或者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违法行为;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造成文物破坏的违法行为;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违法行为;涉及考古发掘的违法行为;涉及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馆藏文物的违法行为;其他违反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应由文物行政部门调查处理的违法行为。
   陈继光说,要重视山西省“12359”文物违法举报热线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统和新型媒体,广泛宣传举报热线,展现文物部门、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文物犯罪、保护国家文物安全的坚定态度和坚强决心,扩大违法举报热线的社会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