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01月15日

洪洞公安查处一起涉疫情谣言案件

  本报记者 钟如杰
  
   1月13日,临汾市洪洞一网民师某在个人新浪微博散布谣言,造成不良影响,被洪洞县公安局依法查处。
   据了解,1月13日,洪洞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县城内一网民师某(女,24岁,山西省洪洞县人)在个人新浪微博发布有关涉疫言论,民警迅速展开调查,查明该信息系师某于1月13日散布,属不实信息。
   民警依法将违法嫌疑人师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调查询问,师某对其在网上发布未经核实的不当言论,引起民众恐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师某的行为已构成散布谣言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洪洞县公安局决定对师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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