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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机构是怎么变迁的(五)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大规模的建团工作在全国各地迅速展开,截至1952年5月,青年团从中央到地方包括各大区、省(区)、市、地、县的各级组织机构已初步形成。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团的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团中央机关的工作日益繁重,团中央机关内设机构日渐增多。1949年7月,团中央常委会第十一、十二次会议作出决议:设立出版委员会,统一负责管理团中央及所属各部与全国学联、全国青联的所有出版、印刷、发行工作……印刷厂及中国青年社发行部即归出版委员会领导;设立社会服务部,其任务为做社会服务事业;组织青年的各种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开办各种职业训练班和夜校,及适当地解决青年的职业、学习问题。10月,召开团中央委员会扩大会议,作出《关于建立中国少年儿童队的决议》。据此,团中央增设少年儿童部,作为团中央主管少年儿童工作的职能部门。1951年,团中央成立军事体育部,并发出《关于青年团各级组织建立军事体育部的通知》,要求在青年团的各级组织中设立军事体育部,作为各级团委在开展群众性的军事和体育工作中的助手。1952年,团中央成立统战部,在书记处领导下,对工商、宗教、少数民族、归国华侨等方面青年开展各种活动。到1952年底,团中央机关内设机构由10个增加到15个,即在七部一处二室基础上增加了少年儿童工作部、统战部、军事体育部、社会服务部、出版委员会。
   1953年初,团中央撤销文教部、社会服务部,其职能由宣传、军体等部门分担。4月,团中央出版委员会建制取消,青年出版社与开明书店合并组建中国青年出版社。青年团二大后不久,团中央研究室编制撤销,并入办公厅。1954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大区团委撤销,团中央工作任务相应加重。为适应新的管理体制,团中央在原有的办公室基础上扩大建制,成立了团中央办公厅。团中央办公厅在团中央秘书长直接领导下与各部门分工合作,协助书记处指导各地工作和处理日常事务。1956年,团中央决定将学校部改名为大学工作部,少年儿童部改名为学校和少先队工作部。1957年青年团三大会后,为配合整风和反右派斗争的开展,团中央书记处精简机构,将青工部、青农部并入办公厅设工农组,军体部并入宣传部,团中央机关内设机构减为10个。
   1959年,团中央机关恢复设立军事体育部。1960年,又恢复设立了青工部、青农部、学校部、少年部。1960年8月,团中央书记处决定撤销统战部组织机构,将一部分人调至国际联络部工作,另一部分人调至办公厅成立统战组(对外仍保持全国青联办公室名义)。1962年,“七千人大会”召开后,团中央召开了全国青联四届一次全国委员会,又恢复了团中央统战部。1964年,团中央设立思想理论小组。这样,从共青团九大至 “文化大革命”前,团中央机关的机构设置为: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青农部、国际联络部、统战部、学校部、少年部、军事体育部、思想理论小组。
   (未完待续)据《中国青年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