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07月20日

全国首家!山西推行电子居住证

  本报记者 孟绍毅
  
   “这次推出的电子居住证,就是依托山西公安大数据和‘一网通办’平台,在流动人员居住登记在线办理和居住登记证明在线打印的服务内容中,又增设了电子居住证展示功能。凡是办理了居住证申领业务的流动人员,均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展示本人申领的电子居住证。”山西省作为全国第一家推出符合国家电子证照标准电子居住证的省份,在电子居住证安全性、实用性、便捷性上均有新突破。
   7月17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王延峰,省公安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立刚介绍我省从即日起在全省推行使用电子居住证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群众申领居住证后,可以登录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认证后,点击“民生警务”栏目,进入“流动人口服务”菜单,即可查看、展示、下载本人的电子居住证,电子居住证的申领不收取任何费用。电子居住证登载了流动人口的姓名、性别、民族、人像、公民身份号码、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有效期限等信息,与实体居住证登载信息一致。电子居住证新增了二维码核验信息,通过扫描电子居住证的二维码,用证单位可以核验居住证的真伪,避免伪造、变造居住证问题的发生。电子居住证有效期限为一年,群众每年进行居住证签注后,会通过山西公安“一网通办”平台自动生成新有效期的电子居住证。
   推行使用电子居住证后,我省实行实体居住证和电子居住证并行使用模式,电子居住证与实体居住证具有同等效力,流动人口持有电子居住证与持有实体居住证享有同等权利。电子居住证持有人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和用证单位要求流动人口出示居住证的,当事人可直接出具山西公安“一网通办”平台展示的电子居住证,相关部门和用证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电子居住证。流动人口持有电子居住证与持有实体居住证享受同等待遇,根据 《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居住证持有人可依法享有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各类公共服务和便利,如享有参加社会保险、住房保障、法律援助等合法权益,以及办理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接受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等公共服务和便利。
   2019年1月1日,国家推出电子证照标准后,我省是全国第一家推出符合国家电子证照标准电子居住证的省份,在电子居住证安全性、实用性、便捷性上都有了新的突破。“电子居住证的实施,为公安政务服务又增添了新内容,为群众便利又提供了新途径,必将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同时也是我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是持续释放社会活力、增强社会发展动力的又一项改革举措。”王延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