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12月28日

朔州把关少先队标志使用

  本报记者 庞勇
   为认真落实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 《关于印发中国少年先锋队标志礼仪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全市少先队组织工作,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的使用,12月25日上午,朔州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及市少工委对市直学校及周边商铺进行联合检查。
   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商家经营销售的红领巾产品不同程度存在产品类型和尺寸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检查组当即对商家进行批评教育,现场发放 《少先队用品使用规范》彩页,并责令其对不规范的红领巾商品进行调换、退货、限期整改,否则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众商家纷纷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规范经营销售少先队相关用品。
   同时,检查组一行还深入市直学校,向广大师生讲解并发放少先队红领巾、队旗、队徽、臂章、标志、标识等使用规范宣传页500余份,提高广大师生正确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意识。
   通过此次联合执法检查,众商户和广大师生充分了解少先队用品使用规范及注意事项,产生了积极的教育和警示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