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8月29日

临汾“非法传销”团伙被端

  本报记者 李典平 钟如杰 通讯员 黄艳云 梁剑
   近日,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通报,成功打掉一个黑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披着“非法传销”外衣,作案手段极为残忍,社会危害极其严重,已经“变异”为暴力犯罪集团。截至目前,该案已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14人,串并案件100余起,查证落实“老总”石某某、刘某某涉案金额高达500余万元。
   据介绍,该组织从陕西渭南分离出来后进入临汾,形成以刘某、李某某、谢某、石某某、刘某某等人为首,涉及骨干成员众多的黑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组织内部结构按照 “老总”“大经理”“经理”“大主任”“寝室主任”“老板”六个层级顺序组成。“老板”给“新人”做“师傅”,“大哥”负责带“新人”,教授如何对抗公安机关审查的办法和策略;“新人”被暴力胁迫后,被迫缴纳上线费即成为“老板”。之后,依据个人表现获取“师傅”“大哥”的资格。“老板”和“新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参加劫取“新人”财物或者继续诱骗“新人”参加该组织活动。
   为控制低等级人员,该组织每个寝室每晚安排两名到三名骨干成员专门陪睡看守,收走外套仅剩短裤防止其逃脱,并由“寝室主任”每天将安排情况逐级报告。同时,该组织在窝点及公安机关周边都安排有专人放哨,密切关注公安机关动向,如有情况,迅速转移,逃避打击。
   “这些‘传销组织’以招工、婚恋等名义物色受害者,将其骗到当地后,通过暴力、洗脑等手段控制,半个月左右时间就可将受害者培养成合格犯罪‘工具’。”据专案民警介绍,成熟的“套路”及“流水线作业”让犯罪分子对“工具”的培养达到速成目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后,尧都警方在辖区摸排、发现了相关线索,会同当地检察院、法院分析研究、认定后,在全国首次以黑恶势力团伙犯罪立案侦查,刑拘了上百人,挖出了触目惊心的内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