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7月18日

晋中华流物业销案摘牌

    近日,开发区管委会经核查,下发《关于对晋中华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翔龙商务大厦)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销案摘牌的批复》,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予以摘牌销案。
   前期,开发区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晋中华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翔龙商务大厦)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故障状态,不能恢复正常运行;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等火灾隐患,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 (试行)》之规定,经大队集体议案,确定该单位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同时下发了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经开发区公安分局提请管委会对其实施挂牌督办,并要求限期整改隐患。
   为及时消除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隐患整改期间,开发区大队对该单位制定的整改方案进行了集体研判,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多次上门督促,跟踪指导。目前,该单位已按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全部整改完毕。大队及时提请开发区公安分局报管委会给予销案摘牌。开发区管委会通过核查,下发同意摘牌销案的批复。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跟踪,不定期对已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回访检查,督促单位严防隐患回弹,确保自身消防安全。
  本版稿件 本报记者 段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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