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3月16日

公 告

  以下车辆因涉嫌交通违法被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五支队二大队 (原高速二支队十五大队)依法扣留,当事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到办案单位接受处理。现予以公告,请当事人于3个月之内携带有关证件手续到办案单位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车辆将被依法处理。
   (1)晋HYT958灰色黄海牌轻型普通货车。2017年11月7日,侯文正(身份证号:14222619851123****,繁峙县下茹越乡)驾驶该车因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该车被我大队依法扣留。
   (2)白色无牌长安牌小型越野客车。2017年 12月 29日,曹顺英 (身份证号:14222619790418****,繁峙县砂河镇)驾驶该车因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被我大队依法扣留。
   (3)晋FR3799灰色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2017年12月9日,我大队民警在代县北收费站对该车例行检查时,司机(男性)提供车辆行驶证后,谎称自己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在被执勤民警查处过程中趁机逃跑,车辆被依法扣留,至今无人来我大队接受处理。
   (4)晋HG2989黑色现代牌小型普通客车。2017年 10月 8日,白羽 (身份证号:14222519970804****,山西代县)驾驶该车因涉嫌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等违法行为,车辆被我大队依法扣留。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五支队二大队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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