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3月16日

我省社保卡与创业证将“二合一”

今后社保卡可领失业金
  本报记者 赵伟
   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开展社会保障卡与就业创业证 “证卡合一”试点,用社会保障卡替代纸质 《就业创业证》。这意味着,今后,社保卡中将写入《就业创业证》的相关信息,作为劳动者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接受就业服务和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主要载体和凭证,并可领失业保险金。
   《就业创业证》是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必不可少的证件。目前,我省已基本实现人人持有社会保障卡,并在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领域广泛应用。为此,我省将在省本级、大同市、原平市等范围,先行试点实行社会保障卡替代纸质《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号仍然保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可通过 “读卡器”读取劳动者社会保障卡有关数据,根据业务权限为其办理就业创业证相关业务。
   对确实需出具纸质证件的,申请者可以向试点区域内的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办理申请。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再录入劳动者个人基本信息,通过社会保障卡读取个人相关信息,在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内进行相应项目登记,并通过系统自动生成《就业创业证》号。
   “卡证合一”后,将实现就业失业登记与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用工备案等信息共享。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通过社会保障卡有关个人参保缴费、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用工备案等信息进行就业失业状态比对、认证,并经与劳动者本人核实确认后进行登记。此外,劳动者个人享受的相关补贴或待遇 (含就业创业补贴、失业保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可直接发放到本人社会保障卡里。
   今后,我省将开发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PC电脑端、移动互联网终端自助服务功能,通过个人身份证、单位识别证号码验证,实现就业失业登记、公共就业服务、就业创业政策网上自助式申报、处理,以及有关证明的自助式查询打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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