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3月14日

晋城吕梁两项目入选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名单

  本报记者 王薇
   3月13日,记者了解到,在文化部公布的《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资格名单》中,我省两市成功入选。其中,晋城市获得了中部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创建资格,由吕梁市发起的“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获得了示范项目的创建资格,两地均有国家给予的补助。
   去年,晋城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持续提升,免费送戏下乡853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达到27384场,完成周末大剧场50场、非遗广场(社区)展演24场、百姓大舞台120场、周周有好戏23场、全民健身系列活动68项(次)。晋城市的文化法制建设日趋完善,先后出台了5个地方规范性文件,并持续强化“扫黄打非”,使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获得了进一步保障。同时,吕梁市也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公共文化服务活动,鼓励人们传播吕梁精神。
   此次,文化部将培育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地区和项目,推动解决制约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探索不同类型、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要求申报示范区、示范项目的地区具有较好的文化工作基础,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取得过突出成绩,并在全国产生过较大影响。从2018年至2020年,示范区(项目)的创建周期将持续两年,经过申报、创建、验收,合格的地区将被命名为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项目)”,除了被颁牌之外,还会获得相应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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