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12月28日

全省建筑示范项目和企业要年审

  本报记者 张树志
   针对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昨日,山西省住建厅发布了 《创建省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和企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办法》,今后示范项目和示范企业创建评审工作每年一次,申报资料存再弄虚作假的,三年内不得申报示范项目和示范企业。
   按照《办法》,省级建筑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申报主体为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工程项目申报示范项目需满足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办理了承诺手续,同时,已经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注册手续。此外,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房屋建筑工程或者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单项合同造价一亿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得分或者监督机构日常抽查平均分未达到85分以上的;省站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的评价得分低于85分的;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未达到优良,不得评审为示范项目。
   《办法》提出,省级建筑安全标准化示范企业申报主体为从事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满足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活动中成绩突出,各项主要考核指标名列前茅,社会信誉良好,具有行业引领示范效应。同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二级及以上或者上年度完成建筑业产值一亿(含本数)以上的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优良可申报示范企业。
   《办法》明确,每年11月,接受示范企业的申报材料并形成创建档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评审为示范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得分未达到85分以上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的现场评价得分低于85分的;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满一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