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11月03日

双十一购物 7种诈骗要当心

  本报记者 张帅
   随着电商平台举办的“双十一”购物活动的临近,一些不法分子也通过网络购物进行诈骗。对此,11月2日,太原市公安局公布各类网购诈骗类型,提醒市民在购物时要小心防范,以免钱财遭到损失。
   据太原警方介绍,目前主要网购诈骗类型有7种,分别为虚假红包诈骗、二维码诈骗、预购诈骗、假客服诈骗、朋友圈诈骗、钓鱼网站诈骗和假快递诈骗。
   其中,虚假红包诈骗即不法分子借机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QQ群等平台派发虚假的“双十一”红包,诱骗大家点击,套取个人信息,或传播木马病毒,盗取银行账号。二维码诈骗即不法分子冒充卖家,向消费者提供二维码,并称只要扫描该二维码,就可以获得优惠。但其实,不法分子提供的是一个木马病毒的下载地址,病毒下载后会消无声息地盗取消费者信息。预购诈骗即有不法分子会以“提前购”、“预售”为诱饵向用户发送木马链接。除了网购连接被植入木马、钓鱼网站,还有不法分子会在“预售”活动上做文章,骗取买家“定金”。
   不法分子在进行红包诈骗、二维码诈骗及预购诈骗的同时,还有假客服诈骗,即假冒客服以商品质量有缺陷给受害人退款为由,要求受害人按流程操作(一般是发送木马链接或假二维码),促使受害人一步步进入其设下的圈套。朋友圈诈骗,不法分子会在朋友圈上发布虚假低价购物信息,骗取消费者汇款购买。钓鱼网站诈骗,不法分子通过制作与正规购物网站风格十分类似的“克隆网站”或利用虚假身份信息在大型知名电子购物网站进行注册,将消费者引向事先准备好的“钓鱼网站”,通过直接植入木马病毒或诱骗受害人填写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等方式,套取受害人私人信息,从而盗取受害人钱财。假快递诈骗,冒充快递工作人员以快递丢失或损坏要赔偿受害人为由,诱使受害人按其提示操作进行诈骗,或是先冒充快递工作人员称受害人有包裹未签收,后以查到该包裹为违禁品或涉案为由,将电话转到“某某公安局”清查账户,将受害人资金转走等。
   对于这7类网络购物诈骗手段,太原警方提醒市民,在网上购物时需要谨慎,对于各类网络链接要多加核实,不要轻信所谓卖家发来的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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