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9月05日

抽检10类产品 太阳镜泳镜问题多

  本报记者 赵伟
   9月4日,省质监局对外通报家用燃气灶等10种产品的质量抽查报告,其中太阳镜、游泳眼镜问题较多,不合格检出率分别为7.5%、13.3%。
   本次共抽查了261家企业生产经销的359批次消费品。检验合格323个批次,不合格36个批次。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太阳镜和游泳眼镜等产品。质检人员对太阳镜的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等17项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合格37个批次,不合格3个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可见光透射比、交通讯号透射比。
   质检人员介绍,可见光透射比不合格,会造成视物及颜色分辨的障碍,还可能造成驾驶障碍,进而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交通讯号透射比是指太阳镜对红色、绿色、黄色光的透过能力,也就是对交通讯号的识别能力。交通讯号透射比不合格,可能造成对交通讯号灯辨别不清甚至辨别错误的结果。
   抽查中,由太原市迎泽区冠芝霖眼镜批发城经销的标称深圳天视能眼镜有限公司生产的遮阳镜3类型KANGAROO牌太阳镜,其可见光透射比τv、红色交通讯号透射比、黄色交通讯号透射比不符合标准要求。
   此外,质检人员还对游泳眼镜的镜片内在疵病和表面质量、镜片紫外性能、镜片顶焦度允差、镜片间顶焦度互差、镜片棱镜度允差等5项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合格13个批次,不合格2个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镜片顶焦度允差,其合格与否将决定配戴者视物的清晰度、物像的位置和配戴的舒适度。
   抽查中,由太原龙隐温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广州脉琪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M5744-5.00D型脉琪牌游泳眼镜,其镜片顶焦度允差不符合标准要求。
   在本次抽查中,平遥县万福隆商贸有限公司万福隆超市在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产品抽查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对拒检企业,质监部门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好复查工作,复查检验费由企业支付,复查不合格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并纳入失信企业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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