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8月30日
9月1日起

我省“五证合一”变“十七证合一”

  本报记者 关静
   8月29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工商局局长董岩宣布,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在全面实施“五证合一”的基础上,将新整合的12项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 “十七证合一”。同时,《山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管理暂行办法》也都将于9月1日起在全省同步实施。
  整合12项涉企证照事项
      据悉,“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在全省推行的时间,比国务院要求的时间提早了1个月。
   这次我省“多证合一”改革确定整合的有: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道路客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报备、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设立分公司报备、从事货运代理(代办)等货运相关服务的经营者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旅行社分社备案、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原产地证申报企业备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12项涉企证照事项,涉及公安、住建、交通、商务、文化、旅游、出入境检验检疫7个部门。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工商“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新整合的12项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申请材料和相关信息在部门间共享,相关部门不再发放被整合证照,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
  信息不需重复提供
   董岩提出,我省的“多证合一”改革坚持一个原则,就是“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他说,对于被整合的证照事项,企业无需再办理,只需到工商部门办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即可。据悉,原来登记要到多个部门提交多套材料,有些材料还需要重复提交,现在只需要准备一套登记资料即可。由于“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具有唯一性、兼容性、稳定性、全覆盖性的特征,企业到相关部门办事只带营业执照即可,再不需带一摞证照办事,更简单、便利。
   改革后,凡是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经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和申请人重复提供;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信息,由部门自行核实。
  两个《办法》同步实施
   《山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也将于9月1日起在全省同步实施。董岩表示,《办法》中的各种举措,将极大地方便群众办事创业,释放场地资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场所空间,降低创业成本,同时解决了住所登记难问题。群众办事创业无需再为住所登记而烦恼,更无需为提供各种奇葩证明而奔波。
   同样9月1日开始实施的还有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管理暂行办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山西)即山西“一张网”,将各级政府涉企信息和企业公示信息记于企业名下,能够有效解决企业信息的分散化、区域化、碎片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