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1月17日

山西消防招15名应届高校毕业生

  本报记者 陆祁国
   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昨日发布消息,该总队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办法,招录15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现役军人。
  条件
   此次拟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必须是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二本以上)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重点接收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应届毕业生。
   须符合八项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自愿从事公安消防工作;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报到证;本科生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双眼裸眼视力在4.3以上,男性身高在1.62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的大学生,其他健康标准按 《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人数
      此次招录总数确定为15名,其中女生2名、男生13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7年1月20日。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个人报送材料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请登录 “山西消防网”(http://sx.119.gov.cn),点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警报名系统”后进行注册,在报名系统内填写有关内容(必须上传照片,且照片为近期红底免冠照片),提交资料后,点击“打印个人资料”栏目,打印出“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表”,同时将学校印发的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在复印件上填写有关内容,由本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公章复印无效),将“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报送到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太原市桃园南路59号)。
   据了解,被正式招录后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将享受以下职级待遇: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授予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任命为正连职警官,授予上尉警衔;博士研究生任命为副营职警官,授予上尉警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