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5年06月26日

长治《电梯安全管理条例》7月起施行


  本报记者 刘琴
  
  随着城市化推进,长治电梯保有量已达1.7万余台且持续攀升,老旧电梯增多让安全管理压力剧增。7月1日起,《长治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正式施行,以七章38条法规条文,直击电梯安全痛点,全链条构建起法治保障体系。
  在电梯安全管理机制革新上,《条例》实现从“多头管”到“闭环管”的跨越。一方面,明确政府领导责任,细化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职责,通过责任清单化,将电梯制造、使用、维保等全生命周期各环节主体义务逐项列举,确保责任精准落实。另一方面,顺应数字化趋势,推动建设全市统一的电梯智慧监管信息化平台。规定新装载人电梯需具备运行参数采集、实时通话等智慧功能,鼓励在用电梯升级改造并接入平台,维保单位也可借助物联网技术监控维护过程,实现监管效能跃升。
  聚焦民生关切,《条例》靶向解决群众“乘梯焦虑”。针对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与既有住宅加装难题,要求市、县(区)政府建立协调机制,为业主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后续还将出台具体实施办法。潞州区蔡家巷社区一运小区的居民已率先受益,去年加装的电梯让居民告别“爬楼时代”,享受“一键直达”的便利。在应急救援方面,《条例》明确电梯使用与维保单位需制定24小时值班的应急专项预案,城区范围内救援抵达时间不超30分钟,其他地区不超1小时,为被困人员争取黄金救援时间。多家维保单位已开展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提升救援响应能力。
  电梯安全保障,需全环节协同发力。在制造端,《条例》要求企业提供完整技术资料,禁止以技术手段限制正常维保;使用环节,明确使用单位为安全责任主体,需落实日常检查、值班值守等义务;乘用规范上,首次以法规形式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进电梯,赋予公众劝阻举报权,并提出9项文明乘梯行为规范;维保环节,规定维保单位每年开展人员培训,更换零部件需有合格证明,及时响应故障报修;监督管理层面,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公众聚集场所等5类重点电梯实施年度检查,对维保转包分包等违规行为处以1万至10万元罚款。
  “从电梯生产到日常使用,《条例》就像一张严密的安全网。”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宣传与执法力度,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公众参与的电梯安全共治格局,让群众乘梯更安心,为城市安全运行注入坚实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