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12部门联合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
本报记者 刘家进
为进一步挖掘老字号潜力,加大我省老字号保护与支持力度,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近日,省商务厅等12个部门联合提出 《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6年,老字号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体系基本形成。预计全省老字号企业整体营收规模超过600亿元;省级以上老字号超过100个;培育老字号博物馆、展览馆、体验馆、文化馆超过20个。
《实施意见》从建立老字号保护体系、健全老字号传承体系、激发老字号创新活力、培育老字号发展动能4个方面提出若干条具体措施。
在建立老字号保护体系方面,修订完善“三晋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建立老字号名录分级管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健全老字号动态管理机制;依法加强对老字号企业名称和老字号注册商标的保护,严厉打击侵犯老字号商标权、名称权等侵权违法行为;鼓励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原址原貌建筑认定为保护建筑并进行原址保护;支持老字号企业依托丰富品牌历史、文物遗存等培育老字号博物馆、展览馆。
在健全老字号传承体系方面,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和老字号企业建设博物馆(包含数字博物馆)、展览馆、体验馆、文化馆等,并按规定给予政策支持;引导老字号企业与大中专院校开展合作,鼓励老字号技艺传承人到院校兼职任教。
在激发老字号创新活力方面,鼓励老字号行业协会、老字号企业在各类电商平台设立老字号集聚专区,建设老字号集聚发展的电商、直播等各类基地,开展老字号主题推介;引导老字号运用先进技术创新传统工艺,打造符合国潮消费需求的新产品、新服务。
在培育老字号发展动能方面,推动国有老字号企业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组织形式和法人治理结构;支持老字号企业参加有影响力的展会、论坛,实现商旅文融合发展;引导符合条件的代表性领域老字号企业开展服务贸易,推动老字号优质服务走向国际市场。
省商务厅将统筹用好商务、文化和旅游等领域资金,加大对老字号保护、传承、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各市出台具体化的政策文件,切实把推动老字号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工作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同时,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广泛吸纳有关政府部门、学术机构、高等院校等专业人才参与老字号工作,共同推动老字号健康发展。组织老字号企业开展培训交流,助力老字号企业高质量发展,形成我省老字号企业百花开放、共同发展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