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3年09月04日

晋城积极引导灵活就业青年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本报记者 李茹霞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落地,引导灵活就业人员特别是新市民、青年等青年群体积极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广大灵活就业青年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智慧精准的服务,把这项惠民暖心政策落到实处。”9月1日,晋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负责人说。
  为进一步推进晋城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走深走实,今年4月以来,晋城市紧紧抓住被列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试点城市这一契机,市政府办公室分别印发了《晋城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和《晋城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7月30日,试点政策的正式落地实施,为在晋城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灵活就业人员群体解决保障住房需求提供了重要支持。
  据了解,试点政策明确的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应缴范围之外,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晋城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如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快递外卖人员、家政服务人员、网约车司机代驾员、网络主播等青年从业人员。
  对于灵活就业青年来说,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还可享受诸多政策红利。如享受与单位在职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目前首套房5年期(含)以下贷款年利率为 2.6%,5年期以上为3.1%;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男不超过65周岁,女不超过60周岁。灵活就业青年还可以享受利息补贴,缴存住房公积金除了按1年期定期利率计息外,对连续缴存满2年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的,按照0.5%的年利率给予一次性利息补贴。
  试点政策明确对灵活就业的高校等毕业生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补贴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的高校等毕业生,具体包括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补贴条件为符合条件的高校等毕业生在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时,提供毕业证明等资料,以及需在晋城市灵活就业;补助形式为先缴后补,下年度兑现上年度补贴;补助标准为每月100元,账户封存期间或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不予补贴;补贴时长为自账户开设之日起3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