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酒打假行动严防消费者上当受骗
本报记者 贺建锋
3月15日,汾酒市场稽查中心、汾酒销售公司售后服务部联合吕梁市公安局杏花分局、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汾酒集团党委专职副书记李振寰、副总经理杨建峰参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向过往消费者科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设立了假冒汾酒产品鉴别宣传点,现场讲解假冒伪劣汾酒产品的鉴别方法,严防上当受骗。市场稽查中心各稽查工作队工作人员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汾酒打假行动,检举制售假冒不法行为。其中,华中稽查工作队作为优秀酒企代表,参加了湖北省酒类保真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启动仪式,分享了汾酒在消费维权和保真服务领域的经验,获得了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