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十)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2022年1月25日共青团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 2022年1月28日发布2024年8月31日共青团十九届三中全会修订 2024年9月5日发布)
第十九条 团的中央委员会、常委会和书记处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扩大会议。
第二十条 全会、常委会会议和书记处会议情况应当及时在团内通报,会议通过的决议和文件,宜公布的应当及时公布,其他会议内容和研究讨论情况,与会人员要严格保密。
第六章 自身建设
第二十一条 团的中央委员会、常委会和书记处的组成人员应当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带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
第二十二条 团的中央委员会、常委会和书记处的组成人员应当坚持组织原则和党性原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
团的中央委员会、常委会和书记处的组成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党章等党内法规,自觉执行团章等团的规章制度,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