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五)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2022年1月25日共青团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 2022年1月28日发布2024年8月31日共青团十九届三中全会修订 2024年9月5日发布)
(六)决定替补、递补团的中央委员会委员;批准辞去或者决定免去团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建议改组或者解散下一级团组织;决定或者追认给予团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团内职务及以上处分;决定终止团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权利。
(七)对常委会提请决定的事项或者应当由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第十条 在全会闭会期间,常委会行使团的中央委员会职权。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二)召集全会,研究提请全会审议的问题和事项。
(三)执行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全会决议、决定;讨论和决定全团重要工作事项。
(四)决定给予团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团内职务及以上处分,待召开全会时予以追认。
(五)研究决定其他应当由常委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 在全会和常委会闭会期间,团中央书记处行使委员会职权。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工作举措,落实党中央对共青团工作的各项指示。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