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6年07月03日

太原市中小学招生政策公布

公办寄宿制学校有望扩大招生范围

本报记者 田凤凤

  7月1日,太原市教育局公布2026年太原市中小学招生政策,今年与往年相比,入学要求变化不大,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已转公的公参民学校招生方式保持不变。
  今年特别提到,具备寄宿条件,且符合寄宿制学校安全要求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招生范围。

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太原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确的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需在区域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继续积极稳妥地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自2021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县(市、区)教体局制定。
  落实国家鼓励生育政策,缓解多孩家庭接送困难,各县(市、区)教体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核、稳妥推进的原则,继续实行多孩子女长幼随学就读公办学校,并不断优化具体实施细则,细则不得含有在市、县范围自由择校等明显有违公平原则的内容。

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已转公的公参民学校招生方式保持不变。各县(市、区)要严格调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由市教育局按市域占比统筹确定县级总体招生规模,县(市、区)教体局严格执行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分校招生计划。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登录“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空余计划不再进行补招;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由属地县(市、区)教体局统一组织,不得委托民办学校自行组织。电脑随机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在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且有本校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参加全市民办初中招生网上报名并报本校志愿。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录取结果。
  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县(市、区)教体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参与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教体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义务教育均衡编班

  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要求,全面实施均衡编班,推进师资均衡配置。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均衡编班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应向家长公开,确保程序公开透明。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各县(市、区)教体局要组织专人对属地内各学校均衡编班工作进行督查。

“互联网+招生”模式改革

  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教育入学一件事”的部署,以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工作,深化“互联网+招生”模式改革,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
  持续推进太原市义务教育入学“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推进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出生证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实现适龄儿童入学从信息登记到录取“线上一网通办”,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实现“入学跑零次”,对确需现场审核的要尽量实现“最多跑一次”。
  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提前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门”。义务教育学校要设立政策咨询点,坚持“首问负责”原则,为家长提供政策咨询,及时解答疑问,畅通招生信息渠道,切实提升教育服务水平。

提高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

  太原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将保障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按照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资源,适应学龄人口变化新形势,加强学位动态调整和余额调配。人口集中流入地要增加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加大公办学位供给力度,推进优质公办学校挖潜扩容,不断提高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鼓励义务教育学位充足的非人口集中流入地和学校,试行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仅凭居住证入学。不得将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集中在个别学校、单独编班。按规定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评估鉴定制度,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应当向所属县(市、区)教体局提出申请,县(市、区)教体局可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确定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安置方式。

特殊类型招生建立工作台帐

  按规定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各县(市、区)教体局要结合实际制定针对阳曲县、娄烦县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入学的具体条件和办法。阳曲县、娄烦县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在六城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学的,由城区教体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重点关注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建立入学工作台账,健全与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制度,做好组织入学工作。
  具备寄宿条件,且符合寄宿制学校安全要求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具体办法由学校提出申请并制定招生方案,于7月5日前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和太原市进山中学校面向全市小学毕业生招收小语种、航天实验班学生,只能进行外语能力评估、航天科技素养及创新思维能力评估,由学校按有利于培养外语类综合人才、航天人才原则制定招生方案,于7月5日前报太原市教育局审定后执行。
  义务教育阶段,国际学生可到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体局登记,一般由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就近区域内具有招收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严禁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普通高中学校严格实行“公民同招”政策

  持续做好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工作,合理确定各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定向生指标分配范围和名额。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政策、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等要及时公布或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要加强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未经太原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录取,一律不能进行高中新生学籍注册。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积极统筹谋划贯通培养试点学校布局,稳妥探索贯通式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