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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2018年1月22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发布)

   第七条 少先队基层组织主要职责

1.组织学习。组织队员学习党和国家对少年儿童和少先队组织的希望和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学习队章、队史、少先队基本知识、基本礼仪,学习宣传和执行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增强队员党团队衔接的组织意识和少先队员光荣感。
  2.建设集体。以思想引导为灵魂,充分发挥每个队员的小主人作用和小骨干带头作用,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坚持人人可为、常态可为,创建“动感中队”,活跃少先队小队,共同创建自主、平等、友爱、向上的队集体。
  3. 开展活动。从队员的思想和生活实际出发,发挥队员自主性,突出实践体验特色,用好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时间,与学校教育特别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等有机结合,有效利用课内外、校内外资源,坚持开展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促进队员快乐生活、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4.自主管理。在设置大、中队委员会和小队长岗位基础上,积极创设更多的少先队服务岗位,让更多队员参与队的工作,人人都有服务的岗位、实践的机会、成功的体验,锻炼提高自主实践能力。建立健全、规范执行好少先队组织生活、小骨干培养、队委会管理等制度。(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