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6年05月01日

我省发文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本报记者 刘家进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落实举措》(以下简称《举措》),从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参与领域、进一步强化民间投资要素支持、进一步优化民间资本投资环境3个方面出台17条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参与领域方面,《举措》提出要优化民营企业准入政策,在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全面开放城市地下管网、老旧居住区、市政设施、城中村、老旧街区(厂区)、城市公共空间等提升改造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区域发展项目建设,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山西中部城市群协同发展项目,支持民间资本投入城市群内快速交通网络、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区域冷链物流基地、毗邻地区跨界合作示范区项目建设等。
  进一步强化民间投资要素支持方面,《举措》明确加强数据要素、资金要素、土地要素、生态要素支持,深化能源要素价格改革。加快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等关键环节数据汇聚、融合应用,通过产业链协同转型带动民营企业进入转型生态;建立政府投资基金项目库,引导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和优质资本支持我省民间投资。项目前期费一视同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建设,对纳入省级重点工程项目清单的项目和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的项目,分别从省级基本建设资金中安排不超过300万元和100万元前期费支持。
  进一步优化民间资本投资环境方面,《措施》从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强化项目培育推介、完善政银企对接平台、加强项目服务保障、优化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环境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省内企业扩大生产、增加投资、新建项目,可依法依规享受招商引资普惠性政策支持;建立项目谋划与资金政策前置辅导机制,重点解读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各类资金的支持方向和申报要求,帮助民营企业精准谋划项目,提前完善申报条件;持续打造“晋企投”民间投资服务品牌,发挥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作用,对重点民间投资项目要素、资金等方面的问题诉求进行清单化管理、闭环式落实,常态化进工地、到一线,帮助项目加快开工复工、竣工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