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2025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本报记者 王钰钦
3月16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5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涉及假冒注册商标、消费欺诈、价格违法、药品流通违规等十大类热点问题,覆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供水服务等多个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彰显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守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
晋中市祁县温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当事人依托多电商平台实施家族式制假售假,货值金额527万元。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阳泉市平定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案。该公司擅自加价向635户居民收取电费,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1.96万元、罚款1.35万元。
朔州市某药业有限公司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某药业网络售药,未从合法渠道购进,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没收违法所得3.2万元,并处罚款25万元。
太原市尖草坪区某熟肉店以马肉冒充驴肉消费欺诈案。当事人长期将马肉以驴肉名义对外销售。市场监管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1.02万元,并处罚款7.43万元。
晋中市某输配电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当事人在工程项目中使用假冒“德力西”电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没收全部侵权商品,罚款40万元。
晋城市陵川县某运输公司使用无证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案。当事人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人员操作流动式履带起重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罚款1万元。
临汾市某肉食店经营掺假掺杂食品案。当事人经营掺假掺杂食品,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0.35万元,罚款3万元。
晋城市沁水县张某利用网络帮助他人实施虚假宣传案。当事人为网络直播间提供虚假人气、虚假涨粉、虚假引流服务,误导消费者,市场监管部门对其罚款2万元。
太原市杏花岭区某烟酒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当事人销售假冒汾酒,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3万元。
朔州市右玉县某供水保障中心乱收费案。某中心违规向终端用户收取供水计量装置费用,涉及金额235.60万元,当事人已全额退还违规收费,市场监管部门罚款23.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