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建工集团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本报记者 陈彤
日前,《关于命名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印发,记者从山西建投集团了解到,山西建工集团被命名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是山西省唯一一家被命名的企业。
十余年来,山西建工集团始终是民族团结进步的坚定实践者。在雪域高原、天山脚下,山西建工集团用一座座精品工程铺就发展之路、共荣之路;在灾难救援、民生改善中,山西建工集团以实际行动诠释责任担当,成为促进交往、带动就业、凝聚人心的桥梁纽带。截至目前,山西建工集团在民族地区累计实施基础设施与民生工程110余项,真正做到了“项目建到哪里,民族团结的种子就播撒到哪里”。
此次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既是荣誉更是重托。面向未来,山西建投集团将继续以建筑为桥梁,将民族团结的优势切实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动力,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注入深厚的实践力量,奋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与企业高质量发展相融共进的生动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