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03月08日

我省2月为消费者挽损333.57万元

  本报记者 王钰钦
  
   3月7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月份全省市场监管类投诉举报咨询数据分析暨消费提示。2月份,全省市场监管12315机构共接收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9986件,同比减少7.97%,环比减少28.82%。投诉案件中,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3.57万元。
   数据显示,2月份,从全省各市、示范区局工作机构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看,投诉量位居前三的市局为大同市、太原市、运城市;举报量位居前三的市局为太原市、运城市、临汾市。
   2月份,全省12315机构共接收投诉7899件,其中,商品类投诉4260件,占投诉总量的 53.93%;服务类投诉3639件,占投诉总量的46.07%;共接收举报2401件,举报问题排名前十的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广告违法行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价格违法行为、其他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等;共接收咨询9686件,同比减少11.58%,充分说明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宣传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临近,12315为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提示,旨在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消费维权能力,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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