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02月27日

不捕不诉+专人帮教 引领青春归航

  本报记者 陈彤
  
   近日,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
   2023年9月14日,晋源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移送审查批准逮捕的小辉(化名)涉嫌盗窃罪一案。侦查人员称,小辉性格木讷孤僻,拒绝与人交流。
   承办检察官立即联合专业心理咨询师,前往看守所对小辉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打开了心结。原来,小辉家庭情况特殊,家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智力障碍,家庭收入来源单一。其于一年前来到太原打工补贴家用,后与家人失去联络。小辉向检察官表示,自己已认识到错误,希望能回家和亲人团聚。
   承办检察官立即与小辉的父亲取得了联系,经过两次家庭教育指导,其父亲表示已认识到了自己在孩子监管上存在的不足,保证在以后的生活中严格履行监护职责。
   为了更好地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向小辉的法定代理人进行口头训诫并制发督促监护令,要求小辉的父亲立即将其接回家中,履行监护职责。
   作出不捕决定后,承办检察官立即成立帮教小组对小辉展开帮教。一方面,委托专业社工对其进行心理疏导、谈话教育,帮助其走出涉案阴影,重拾生活信心。另一方面,由检察机关帮教专人定期对小辉及其父母进行回访,了解其近期生活情况及思想动态,帮助小辉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在充分考虑小辉认罪悔罪态度积极、被捕后表现良好、家庭监管条件改善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了解,该案是检察机关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一个缩影,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做实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做优未成年人综合治理,以检察力量助力涉罪未成年人实现自我成长、重新回归家庭、顺利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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