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02月22日

交城县供电公司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日前,山西省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印发 《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称号的山西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其中交城县供电公司“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再次上榜。
   一直以来,该公司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坚持精神文明创建与电力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通过优化电力服务、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文明创建等一系列举措,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与公司电力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相互提高,并持续把文明建设作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基础,为实现公司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毋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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