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02月01日

《晋城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报记者 李茹霞
  
   1月31日,记者从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法治委员会、晋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晋城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该《条例》已于2024年1月18日,经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批准,《条例》严格遵循“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原则,共八章五十四条。主要内容分为总则、水源与水质、工程建设与设施维护、供水与用水、安全与应急管理、居民二次供水、法律责任与附则。
   该《条例》呈现四大特色亮点:一是构建了清晰完整的城市供水建设与管理责任体系和多层级管控、多专业融合、多部门分工协同的常态化全流程管控长效机制;二是建立了实现从源头供水到末端用水的全过程管控,将城市供水水质安全要求渗透到取水、供水、用水的各环节中,对供水设施建设使用的每一个环节进行把关衔接,实现城市供用水全流程安全监管;三是靶向发力彰显地方特色,针对二次供水问题日益突出,水质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等问题,《条例》设专章对居民二次供水进行管理,重在规范水质安全和水量保障问题,实现由水源地到水龙头 “全链条”用水安全,确保为广大城市居民提供“供水足、水质优、服务好”的用水环境;四是建立完善了运行维护和监管制度,设置禁止性行为条款和相应法律责任,保障城市供水设施及二次供水设施长期有效运行。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全面提升完善晋城市城市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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