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01月29日
阳泉代表团

加快推动阳光二期 “上大压小”项目落地落实

  本报记者 王丽娟 文/图
  
   近年来,阳泉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气比例持续稳定在70%以上。1月15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一批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名单,确定21个城市、43个产业园区为第一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单位,阳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榜产业园区试点名单。2023年,阳泉市盂县入选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阳泉市盂县梁家寨乡石家塔村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阳泉代表团全体建议,继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为实现降碳减污目标,尽快推动阳光二期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项目落地落实。
   阳泉市现有火电企业6家,共计运行火电机组19台480.3万千瓦时。其中,30万以上火电机组8台398万千瓦时,涉及企业3家,30万以下火电机组11台共82.3万千瓦时,涉及火电企业3家。从2022年、2023年全市煤电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统计看,阳泉煤电行业的污染物排放量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占到全市有组织排放污染物总量的80%以上。特别是阳光公司二氧化硫排放量对区域的实际贡献率达80%,导致阳泉市二氧化硫指标在全国、全省排名均靠后,平定县二氧化硫浓度在全省所有县、区中排名最后。市域内30万以下机组面临淘汰,因供热需求,关闭时间不得不一再推后,阳光公司的机组又面临2026年服役期满。建设早、煤耗高、排污量大的这些火电机组,急需“上大压小”进行替代。因此,阳泉市支持尽快启动建设建设阳光二期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项目。
   而且,阳光二期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项目符合国家促进煤电布局和结构优化的战略决策,符合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对我省优化电力产业结构、改善空气质量、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阳泉市地处山西省东大门,是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按照环境评价测算,该项目投运后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约15.5万吨、二氧化硫1150.61吨、氮氧化物3118.4吨、烟尘688.99吨,环境效益十分可观。在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同时,也加大了对京津冀地区的能源保障力度,有利于阳泉市更好更快地融入京津冀经济圈,协同发展。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山西省30万千瓦以下火电机组中,有89台能耗不达标,其中就包含阳泉市的11台。省政府的整改方案中明确要求,要确保30万千瓦以下火电机组能耗全部达标。但这些小企业小机组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大部分还在亏损运行。要实现能耗达标必然需要进行投资技改,对于入不敷出长期亏损的企业基本无望,因此,实施机组“上大压小”,对山西兆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自备电厂3台13.5万千瓦时机组和阳泉市南煤龙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台机组13.5万千瓦时机组进行容量替代、供热替代,是完成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必然之举。阳光公司以新代老是大势所趋、改革所向。经对比裕光公司(2×100万千瓦时)和阳光公司(4×32万千瓦时)机组的发电、能耗、排污情况发现,每发1亿千瓦时电,阳光公司比裕光公司多用5430吨标准煤、多排放污染物13.22吨。2024年1月16日,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推进煤电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工作方案》和《煤电机组环保绩效排序办法(试行)》,对现有煤电企业的深度治理改造,压缩排放空间,再度提上日程,对面临服役即将到期的阳光公司及5台小煤电机组进行环保设施提标改造,既不经济也难以达到预期治理目标。因此,无论节能降耗、减污降碳,还是算经济实用账,都应尽快启动实施二期项目,实现以新代老,打造示范。

qnb/20240521/608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