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01月17日
全国首批

太原评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本报记者 陈彤 通讯员 杨宇雨
  
   日前,公安部命名59个城市 (含直辖市辖区)为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1月16日,太原市公安局对外发布,在本次命名评选中,太原市榜上有名。“示范城市”是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公布的首批46个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之一,是对一个城市社会治安防控整体成果的最高褒奖。
  
  有效过滤安全风险 守护一方平安
  
   2021年,公安部开展“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各地共389个城市 (含直辖市辖区)参与创建。
   太原市参与创建3年来,太原市公安机关在太原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在公安部、省“防控办”的精心指导下,在成员单位的全力配合下,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系统规划、整体布局,协同推进以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为方向,以圈层查控、单元防控、要素管控为核心,以创新现代警务机制为动力,以公安大数据和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应用,构建了“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模式,显著提升了对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的掌控力,有力护航省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太原市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国家区域中心城市贡献了公安力量。
   太原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太原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把方向、定政策,在立项、规划、建设、装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省公安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实地调研、现场解困。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邀请公安部专家对太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工作予以现场指导,省公安厅信通处为系列建设工作提供了全面及时有力的技术支持,有效形成了党政领导、部门负责、综治协调、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创建格局。
   其间,太原市成立了由24个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创建工作领导组,以太原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实施意见。太原市公安局制定《全市公安机关加快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机制,成立由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和相关警种“一把手”分别任组长和成员的示范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专题工作专班,“一把手”牵头抓总,分管领导跟进盯办,专班实体化运作、清单式督办,形成了市、县两级一体联动、业务警种密切协同的工作格局。
   聚焦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总体布局,对标公安部信息化工作原则,高标准建设太原公安数智基座工程,支撑圈层查控、单元防控、要素管控赋能增效,建设智慧安全检查站;组建快处小分队、公安武警联勤分队、无人机编组的“警航”队;太原市建成智慧警务室93个,实现“一区两辅警”和“一村一辅警”全覆盖;各项工作成效明显,有效过滤了安全风险,压降了潜在隐患,打击了违法犯罪,守护了一方平安。
  
  2023年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零发生”
  
   在此期间,太原市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机制调整和制度创新,派出所“两队一室”改革全面完成,各项制度体系规范运行,“一管三防”效能显著提升,“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数量居全省首位;深化“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改革,实战运行标准化勤务模式、规范体系,“市局—分局—派出所”三级情指合成作战体系日臻完善,有效优化了布局,整合了资源,增强了防控合力。
   积极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框架,加快推进“警格+网格”深度融合;建立突出问题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分类组建政务、警银、警信、警媒等7大反诈联盟,聚力形成反诈宣传、打击、治理3大联盟矩阵,电诈以及“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服务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和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与周边地市建立区域警务协作机制,共同应对跨区域治安突出问题。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有效带动了公安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有力维护了省城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2023年,太原市公安机关全面实施预防警务、主动警务,持续掀起太原公安“四季严打”凌厉攻势,太原市刑事案件、八类案件、侵财案件破案数同比分别上升32.6%、6.9%、41.1%,现行命案即发即破,治安警情、“两抢”案件、毒品案件总量同比分别下降 18.9%、27.7%、18.4%,暴力恐怖案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治安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零发生”。
   接下来,太原公安机关将以此次获评为新起点,锚定“六地”发展定位,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健全一体化防控机制,强化大数据支撑下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完善社会联动,密切部门和区域协作,持续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各领域资源整合、手段融合、力量聚合,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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