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01月17日

山西打造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助力转型发展

  本报记者 刘家进
  
   1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晋创谷有关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 《三年行动计划》),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科创团队及企业入驻支持政策措施等5个配套政策》(以下简称《5个配套政策》)。
  
  打造太原先行区
  
   《三年行动计划》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已于2023年12月29日印发执行,分为总体要求、建设布局、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四个部分。
   总体要求明确了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提出到2026年,推广转化科技成果1000项以上,引进培育科技型企业达到1000家,率先打造“晋创谷·太原”先行区,聚焦先进制造、能源和新能源、半导体材料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创新联合体,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将“晋创谷·太原”打造成我省创新企业“孵化器”、成果转化“加速器”和四链融合“助推器”,示范作用初步显现。
   建设布局提出“晋创谷·太原”作为全省首家创新驱动平台示范项目,依托太原市先行建设起步区、核心区,运营成熟后在全省逐步推开,辐射带动各设区市及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形成全省域“谷区”。
   重点任务提出五方面重点措施。一是坚持特色优先,提升晋创谷主导产业集聚度,要求突出特色发展定位,做好产业规划设计,加强企业引育和孵化;二是强化运营管理,构建晋创谷全方位服务体系,要求组建高水平专业化市场化运营机构,建立全方位“1+N”公共服务运营等5个体系;三是创新工作机制,鼓励科技成果在晋创谷转化,建立拨转股、股转债等新模式,支持横向项目结余经费出资成果转化,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开展服务,壮大技术转移专业人才队伍;四是完善服务体系,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要求打造科技金融集聚区,开展科创金融服务中心试点,鼓励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创新“政银保担”合作模式,优化“募投管退”全链条发展;五是强化政策支持,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要求提供“一站式”人才服务,推动创新政策落地实施,建立创新绩效评价机制,深化科技创新合作交流。
   在组织保障部分,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分类推进、强化宣传引导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5个配套政策支持发展
  
   《5个配套政策》经省政府同意,已于2023年12月29日印发执行。
   《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科创团队及企业入驻支持政策措施》,主要从科创团队入驻全流程服务、企业入驻全周期代办、科创团队及企业中介服务、科创团队科技成果转化分配和科创团队及企业金融服务等方面提出5条具体支持政策措施。
   《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科技创新支持政策措施》,主要从优先支持晋创谷科技创新、创新落户企业注册资本支持、扩大创新券使用范围、强化技术交易功能和创新产品优先采购等方面提出5条具体支持政策措施。
    《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产业落地支持政策措施》,主要从科技成果转化奖补、获得现金奖励或股权激励、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对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和投资机构等服务人员进行奖励、省科技计划项目向晋创谷内企业倾斜和按照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度给予奖励等方面提出6条具体支持政策措施。
   《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科技金融支持政策措施》,主要从打造科创金融股权投资高地、完善政银担险协同模式、创新多场景科技金融服务模式、优化金融机构引育政策环境、建立容错和尽职免责机制等方面提出5条具体支持政策措施。
   《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公共服务支持政策措施》,主要从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提升技术转移市场化服务、实施科技成果评价激励计划、加强科技服务人才培养、优先支持晋创谷内应用基础研究等方面提出5条具体支持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