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3年05月25日

十字路口不避让两车相撞是必然

    2023年5月14日13时50分许,在左权县国道340线628KM=630M十字路口,发生一起小型汽车与重型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经民警调取监控视频得知,吕某某驾驶冀DE**小型汽车行经至事发路段十字路口时,因未注意观察右侧来车情况,与熊某驾驶冀DT**重型货车发生了碰撞,庆幸的只是车辆损坏,人员均并无大碍。
   当事人吕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 “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熊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吕某某负主要责任,当事人熊某负次要责任。
   左权公安交警提示: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一定要减速慢行,宁停一分不抢一秒,注意观察右方道路车辆通行情况,确认安全后再通过,避免造成意外发生。 韩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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