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3年03月14日

长治去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50万元

  本报记者 刘琴
  
   3月13日上午,长治市政府新闻办举行长治市2023年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就长治市2022年度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点进行了分析,并公布了长治市2022年保护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2022年,长治市建立了市场监管牵头,公安、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长治市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以全国12315平台为载体的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创建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培育单位8家、市级示范单位282家、县级示范单位846家,打造“文明诚信、放心消费”示范商圈、示范街区、示范集市、示范小镇、示范景点12个。全市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的实体店382户,退货数量8万余件;打造长治特色的“一小时”投诉举报快速响应机制;全年受理各类咨询4.63万件,办结率99.5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50万元。
   2023年,长治市市场监管系统将加快构建“大市场、大监管、大消保”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格局,推动消费维权协同共治。
   发布会上,同时公布了长治2022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长治市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发布含有保证性承诺的违法广告案,长治某公司转供电供水未执行政府定价案,张某加工、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涂料商品案,沁县某食品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襄垣县某烟酒专卖店商标侵权案,长治市潞城区某电子产品经营部误导消费者的现场说明和演示案,某企业职工食堂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食品添加剂案,长治市城区某电动车经销部侵害消费者权益案,平顺县某小区物业收取水费不执行政府定价案,长治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冒用认证标志产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