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3年01月12日
委员声音

写好履职答卷 助力乡村振兴

本报记者 郭丽菲 田凤凤

 

     乡村振兴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政协委员们关注的焦点。“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们建言献策,就如何助力乡村振兴从不同角度谈了自己的看法。

  
  省政协委员张丽芳:推动差异化发展 破解农村“空心化”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现代化快速发展,对城市周边地区形成了强大的 “虹吸效应”,大量的农村人口向城市聚集。农村“空心化”现象逐步展现并形成区域化、严重化甚至不可逆的趋势。农村长期“空心化”的状况不仅制约了农村进一步发展,还可能严重影响中国未来的粮食安全。目前,山西正处于城乡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导致农村“空心化”现象日趋严重。
   省政协委员张丽芳建议加强顶层规划,开展乡村功能定位。她提出,要针对乡村发展不平衡的实际,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差异化发展,不宜搞“一刀切”。根据乡村的区位地理、自然条件、文化历史等因素,将乡村划分为重点振兴发展区、综合农业生产区、生态功能补偿区。探索推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撂荒地盘活利用,稳慎探索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退出等制度。基于乡村功能的分类识别和定位,精准开展城郊融合、集聚提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措施。
   她还建议缩小城乡差距,完善乡村公共服务。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升级。支持推进农村房屋档次升级、路网升级、物流设施升级、数字化升级,把农村排污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基础设施,在人居环境上缩小城乡差距。保障乡村教育质量。教育布局优化调整,健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积极推进教育 “互联网+”服务,加强城乡学校线上联动、“一校带多校,一校带多点”,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差距。优化配置医疗资源。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组建完善由县域内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牵头,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实现区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共享。下沉公共服务。全面提升乡村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水平,打造以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为基础、乡镇一级为核心的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打造开放、集约、共享的乡村邻里“半小时”服务圈。
   同时,要推进产业升级,提升农民职业尊严。作为“城之尾、乡之头”的小城镇,是实现城市和乡村市场要素双向流动的重要平台和关键环节,加强小城镇建设,促进工商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推动乡村地区二三产业发展,构建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延长农业产业链,扩展乡村发展空间,鼓励乡村企业发展,促进农民职业化。加大农业技术装备、劳动力、组织管理等生产要素的变革,推动农业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转变,全面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提升农民职业形象,使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
   此外,要弘扬乡村文化,树立乡土文化自信。优化乡村文化产业结构,充分挖掘和保护乡村文化资源,如,乡村建筑、地方小吃、民族服饰、地方文艺表演等,发展特色文化产业,促进乡村文化产业繁荣兴盛。同时,还要大力创新传统工艺模式,发展特色工艺产品和品牌,将地方优秀的文化资源融入市场、转化为文化产品,打造文化品牌,实现文化资源向文化品牌的跨越。利用数字化技术,活化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打造体现乡村特色的数字文化产品和体验项目,创新乡村文化创作、传播、展示方式,积极对接现代文化消费需求。深入挖掘农耕文化内涵,发展创意农业、特色产业,推动各类文化业态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合,形成农文旅、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的特色文化业态。
  
  民盟省委:保护传统村落 留住美丽“乡愁”
  
  保护传统村落,实际上就是留住美丽“乡愁”。传统村落是综合了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有历史性、地域性和文化独特性的聚落,是传统文化的最重要载体,承载着传统观念、习俗的多元乡土文化,它的形成有着特定的历史与人文背景。
   山西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文化气质独特鲜明,商代后期就有大小城邑出现。在住建部公布的6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中,我省共有620个。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日益重视,我省也加大了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力度,2021年制定了《山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各市县均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编制了传统村落保护规划。但是,由于自然及各种因素的影响,传统村落破坏严重。如,祁县乔家堡村由于拆迁已经不复存在;榆社县桃阳村,大部分院落已破败不堪,只剩残垣断壁。尤其是2021年国庆节期间连续的降雨,导致多地传统建筑大量破坏后无法修缮。因此,抢救并保护濒危传统村落迫在眉睫。
   民盟省委分析认为,目前,我省还存在对传统村落保护的意识和认识不到位;缺乏科学有效的资金筹措机制;传统村落“空心化”、传承人缺失;保护开发模式缺乏特色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民盟省委建议统筹规划,针对性地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原则和实施意见。根据住建部制定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对省内的所有传统村落进行全面摸底,建立档案,摸清家底、了解村民及其他各方的利益诉求。制定传统建筑抢救指南,建立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保护电子档案。健全村规民约,最大限度保留或恢复传统村落肌理。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开发。建议当地政府将传统村落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拓宽保护资金渠道。动员鼓励企业家、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设立“传统古村落保护基金会”,向社会、企业募集资金用于特色文化村保护,也可采取股份制的形式,通过村民将其所有的古建筑租赁或入股,并吸收社会资金入股,共同参与传统村落的保护、经营和收益。
   成立专门班子。组织专业力量对一个区域或单个村落从保护、提升改造、传承展示、产业开发等方面进行科学规划,并作为传统村落发展建设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要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执法。对于政府拆迁、资金拨付及村民自建房屋等做出明确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规划的执行进行必要的考核,对保护不力与发生破坏的情况进行问责和处罚。
   培养村落文化传承人。研发文创新产品,振兴传统村落的“老”产业。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队伍建设方案》,充分利用高校的设施和智力资源,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培养基地、发展研究中心,制定具体的理论和实践授课体系,不仅给现有非遗传承人提供展示、传承、交流、提高的平台,使他们在传承经典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同时形成一支与非遗保护现状和机制相适应的人才队伍,让非遗保护传承后继有人。
   成立维修保护队伍。鉴于传统村落保护涉及建筑学、地理学、民俗学等多个领域,要建立传统民居专家库、传统民居建造工匠库、传统民居修建单位(指长期从事传统民居建造工作的高校或规划、设计、科研、施工、咨询等单位)3支队伍。在技术专家的指导下,修缮维护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采用传统材料,使用传统技术,由懂得传统建筑工艺的工匠进行施工维护,修旧如旧,保持原有的建筑风貌。
  
  九三学社山西省委:建设“海绵乡村”助力乡村“蝶变”
  
  随着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的提高,“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性已经得到城市管理者的普遍认同。与之相比,“海绵乡村”还是一个新概念。但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海绵乡村”建设的重要性也逐步突显,而且近年来极端天气增多也敲响了警钟,推动“海绵乡村”建设已迫在眉睫。
   九三学社山西省委认为,我省位于黄土高原地区,千沟万壑、崎岖不平、支离破碎的黄土高原地貌水土流失比较严重。加之温带大陆性季风半干旱气候,夏季集中降水多而冬季干旱,降水的时空不均造成山洪和旱灾频发。由于乡村地区基础设施条件相对滞后,但面积远大于城镇,导致乡村受灾程度相对更重。
   造成灾害损失较大的原因,除了客观气候地质条件外,乡村地区涵养水分能力下降也是重要原因。一方面,在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过程中,部分乡村硬化地面大面积扩张,河道沟塘疏于管护,涵养水源的功能大大减弱,导致乡村地区也患上了不同程度的“城市病”。另一方面,乡村地区地下排水系统普遍不完善,无法渗入地下的积水急剧汇入沟渠河道,造成大洪水,土壤却无法涵养水分,引发 “雨时大涝,雨后大旱”。此外,我省很多乡村地区的生活用水以地下水为主,乡村地区涵养水源能力的减弱,进一步加剧了地下水超采的现象,部分地区地下水水位逐年下降。
   对此,九三学社山西省委建议完善顶层设计,打牢“海绵乡村”建设的坚固根基。把“海绵乡村”建设提升到与“海绵城市”相同的高度,同时将“海绵乡村”建设效果纳入地方政府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协调统筹乡村规划,把乡村发展纳入城市发展统一规划,明确哪些区域可以城镇化,哪些区域必须保持乡村功能,统筹河道、沟渠、河湖、农林的利用,杜绝城镇化的无序发展。
   强化乡村环境治理,大力推进 “海绵乡村”建设。将雨污分流纳入乡村建设硬性指标,严查侵占河道的违法行为,大力完善乡村排水系统,根据地形地势、水流走向,在田间地旁建造雨水沟、储水井(窖)、蓄水池,在雨季来临的时候,储蓄雨水:在旱季的时候,充分利用雨季储存的水量,浇灌农田。
   构建“海绵乡村”微生态系统。结合乡村分布散、地域小的特点,构建“一村一塘”“一村一林”“一村一河”等,让每个村庄都形成一个完善的微小生态系统,强化乡村地区的涵养水源功能,形成“雨多能排,雨后能涵”的良性生态循环。

A